劳务派遣又称人力派遣、劳动派遣等,即劳务派遣单位根据用工单位需要,派遣符合用工单位条件的劳动者到用工单位工作。它将本为一体的雇佣、使用环节分离,形成派遣单位、用工单位、受派劳动者三方关系。它的特点是劳务派遣用人单位“招人不用人”,劳务派遣人员,用工单位“用工不招人”。
劳务派遣一般由劳务派遣单位与派遣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,由实际用工单位向派遣劳动者给付劳务报酬,劳动合同关系存在于劳务派遣单位与派遣劳动者之间,但劳动力给付的事实则发生于派遣劳动者与实际用工单位之间。因此鉴别劳务派遣关系的关键点在于:一是用工单位与派遣单位之间存在劳务派遣协议;二是由派遣单位向劳动者支付报酬;三是用工单位对劳动者进行管理。
实行劳务派遣许可审批制度——鉴于劳务派遣业涉及到从业人员的劳动权益,劳务派遣工,开办劳务派遣必须经劳动保障部门审批,在工商部门登记备案,并实行年审制度。——各地应根据当地情况,在坚持适度竞争的原则下,通过实行行政许可和控制进入门槛,合理控制劳务派遣机构的数量。——对不同经营对象、经营领域的劳务派遣公司设置不同的注册资金等要求。——除非特批,劳务派遣,否则,必须坚持分业经营,劳务派遣机构不得同时经营劳务承包、劳务中介和劳务代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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